“三问”监察行动开展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三问”作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型载体,以审判执行工作为重点,向审判工作问效,向法官队伍问廉,向突出问题问责,“三问”监察行动逐步向系统化、项目化、应用化深入推进。
为扎实推进“三问”深入开展,市中法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三问”监察工作。监察室作为具体职能部门上传下达,统筹调度,狠抓落实,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并下发两级法院一体遵行。2013年,全市法院实施“审判管理一体化”机制,统筹法院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于一体。工作中,他们重点分解了司法权力运行环节,将立案、审判、执行以及评估、拍卖、鉴定、信访,包括审判作风、司法礼仪等一切司法行为及与司法相关行为全部要素都纳入审判管理范畴,建立了以承办法官、审判长、庭长、副院长、院长五个层级和审管办、审委会两个机构为主体的“五加二”责任体系。
2014年,全市法院开展“四清”即超期未审结、未执结、未出具鉴定意见、未归档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并将此活动作为全市法院“三问”专项监察的立项载体,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清理超期未审结、未执结、未出具鉴定意见、未归档案件的“三问”监察行动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全市两级法院。